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深入推進,維護社會公平正義、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成為各級政府部門的重要職責,遼寧省鞍山市檢察部門積極貫徹法治精神,創(chuàng)新工作方式,啟動弱勢群體維權綠色通道,為弱勢群體提供及時、便捷、高效的法律援助,成為保障民生權益的堅實屏障。
背景分析
在社會轉型期,弱勢群體維權問題日益凸顯,鞍山檢察部門充分認識到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重要性,積極響應國家號召,加強與社會各界的溝通協作,不斷完善法律援助機制,為弱勢群體提供更為便捷、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,此舉不僅有助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,還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。
弱勢群體維權綠色通道的啟動
為了切實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,鞍山檢察部門啟動弱勢群體維權綠色通道,該通道以“快速、便捷、高效”為原則,為弱勢群體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,具體措施包括:
1、設立專門窗口:在檢察部門設立弱勢群體維權窗口,方便群眾咨詢、求助。
2、簡化程序:對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申請,實行簡化審批程序,加快辦理速度。
3、優(yōu)先辦理:對弱勢群體的維權案件,優(yōu)先受理、優(yōu)先辦理,確保案件得到及時處理。
4、跨部門協作:加強與公安、法院、民政等部門的溝通協作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。
具體舉措
1、加強法治宣傳:鞍山檢察部門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活動,深入社區(qū)、鄉(xiāng)村,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,提高群眾法律意識。
2、完善法律援助機制:加強與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,擴大法律援助范圍,降低法律援助門檻,為更多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。
3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:與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,及時掌握弱勢群體的法律需求,為其提供精準法律援助。
4、加強隊伍建設:加強法律援助律師隊伍建設,提高律師的法律援助意識和業(yè)務水平,為弱勢群體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。
5、開展專項行動:針對特定群體(如農民工、殘疾人、婦女兒童等)開展專項法律援助行動,解決其維權難題。
成效顯著
鞍山檢察部門啟動弱勢群體維權綠色通道以來,取得了顯著成效,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
1、案件處理效率提高:通過綠色通道,弱勢群體的維權案件得到優(yōu)先辦理,處理效率顯著提高。
2、群眾滿意度提升:綠色通道為群眾提供了便捷、高效的法律服務,提高了群眾對檢察部門的滿意度。
3、法治意識提高:通過法治宣傳活動和法律援助服務,群眾的法治意識得到提高,社會氛圍更加和諧。
4、解決了實際問題:綠色通道解決了弱勢群體的實際維權難題,有效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。
鞍山檢察部門啟動弱勢群體維權綠色通道,為弱勢群體提供了及時、便捷、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,這不僅有助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,還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,今后,鞍山檢察部門將繼續(xù)完善綠色通道機制,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,為更多弱勢群體提供優(yōu)質的法律服務,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更大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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